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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府新区学前教育阶段幼儿资助政策告知书
天府新区学前教育阶段幼儿资助政策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: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积极落实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, 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为教育事业健康、快速、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现将学前资助政策内容告知如下: 一、学前教育资助政策
二、学前教育助学申请发放流程 幼儿家长每年3月、9月向幼儿园提出申请,幼儿园按学年申请,按学期减免。具体如下: 家长申请 家长如实填写《天府新区学前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评审表》,注明“申请资助”,交班主任审核。 (二)班主任核查 班主任根据家长申请情况,通过家访、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核查。家长务必真实 反应家庭情况,根据政策要求提供相关材料。班主任在班级内公布申请学生名单。 (三)评审认定 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(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)组织“三级”评议,确定初评名单。无异议后报天府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。 (四)公示发放 审定资助名单在幼儿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,资助资金由区教育部门直接发放到幼儿的银行卡中(一般每年的5月和11月底,具体时间有班主任通知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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